|
一、主办机构:
主办单位:湛江市旅游局、湛江市环保局、南方都市报、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湛江摄影家协会、湛江市旅游协会
支持媒体:南方日报、南方网、湛江日报、湛江晚报、碧海银沙网站、湛江旅游网
二、大赛主题:
南方大港,魅力湛江
三、拍摄题材:
展现湛江实施“工业立市,以港兴市”发展工业城市和美丽南方海滨城市的轨迹。战略,建设现代化新兴港口工业城市和美丽南方海滨城市的轨迹。
反映生态湛江、彩色湛江的自然风光和旅游景观。
反映活力湛江、文化湛江、和谐湛江的人文景观。
四、时间安排:
截稿时间:2006年11月15日(以收到稿件日期为准)
评选时间:2006年11月18日-20日。
颁奖时间:11月25日晚,在大型文艺晚会上颁奖。
展览时间:2006年11月25日-30日,在第二届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湛江分会场、2006湛江工业博览会和“聚焦南方大港,相约魅力湛江”大型文艺晚会上展览。
五、作品要求:
提倡新作,讲求真实性,拍摄时间不得早于2002年1月1日。参加历届全国、省影展或影赛获奖的作品请勿送稿。
参赛作品要求原创,可作适当调整,但不能改变现实原貌,不收电脑创意作品,不接受打印输出的照片。
作品题材、形式、风格不限,内容积极健康向上,黑白、彩色、数码照片均可参赛。
参赛作品规格为10英寸(长方形长边为25厘米、正方形边长为20厘米),不得装裱;来稿数量不限,组照不超过6幅(每幅须输出10英寸照片,用透明胶纸连接)。
每幅参赛作品背面须贴上“魅力湛江”全国摄影大赛作品参评表(见附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填写相关内容,在截稿时间前将作品寄送到指定地址,作品包装须注明“魅力湛江”全国摄影大赛字样。资料不齐,恕不评选。
参与规则:
全国各地的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均可按规定时间、要求寄送作品参赛。
作品有关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获奖作品统一调底或足够数据和精度的电子文件用于作品制作,如作者不按时将底片寄送到,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会评出的备选作品补上。底片或电子文件用后退还作者。
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一般不退稿。如确需退稿请邮寄25元退稿费(限国内地址),并在邮件的外包装右下方写明“退稿”。本市的落选作品请作者于2006年12月6日至2007年1月6日前自行到湛江市旅游局领回(逢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过期视作放弃,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处理。
主办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画册、专题影视节目和专题网站及非营利性的公益宣传,不另付稿酬。
主办单位邀请中国和广东省摄影界有威望的专家与湛江市有关方面负责人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主、协办单位对本次大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凡投稿参赛者则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条款。
投稿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六路 3号之三沙湾大厦湛江市旅游局 “魅力湛江,全国摄影大赛”组委会
邮政编码: 524044;联系电话:(0759)3161921;
联系人:林洪强、陈 乐 .
大赛信息平台:
参赛摄影家和广大摄影爱好者欲了解本次大赛的相关背景、拍摄题材、参考资料,可访问:
南方网: http://www.southcn.com/
碧海银沙网站: http://www.yinsha.com/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http://www.gdphot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