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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地形测量
一、1∶500 地形测量
建国前广州市未进行过1∶500 地形测量, 虽然1926 ~ 1935 年市地政局测绘了城区1∶600 ( 部分为1∶500 ) 地籍图,但仅侧重反映户地界址,不具备地形图功能。
建国初期为了满足一些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的需要,零星测绘了7.6 平方公里的1∶500 地形图,这些地形图的分幅和坐标系统都是各自按工程需要确定的。
1959 年,在完成了平面、高程控制网的基础上开始进行城区1∶500 地形图测绘,布设图根导线,实测街区轮廓,利用民国早期1∶600 地籍图放大成1∶500 后依街区轮廓线套绘街区地物,然后用小平板配水准仪、皮尺进行修测。
采用背面涂士力油图纸,图幅规格40×50 厘米,按广州市1∶10000 图号含400 幅1∶500 图所在序号进行图幅编号。
共完成越秀、荔湾、东山、海珠区的20 平方公里的测图共417 幅。
这些图由于大部分要素不是实测所得,而且采用的图纸伸缩性大,作业方法不严密,成图精度未能符合《城市测量规范》要求,后鉴定为"简易测图".
1965 年,九号人防工程建设,需要1∶500 地形图进行设计、施工,城建委勘测处以工程所在地区为试点,开始按规范的技术规定重新对城区进行1∶500 地形测量。图根导线在等级导线下分两级布设,采用五夹板裱图纸,格网尺展绘图廓,小平板测图。
试点区测量工作完成后,"文化大革命"开始,干部下放,至1972 年仅陆续完成约5 平方公里的测图。
1972 年后,干部归队,着手进行建成区等级导线的改建,并有计划地开展市区1∶500 测图工作,采用聚脂薄膜图纸,图廓仪绘展图廓,小平板测图,至1977 年完成了28.9 平方公里的测图。
1978 年,广州市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城市,城市建设迅速向建成区外部扩展。
为适应这种形势,至1983 年,市规划局勘测大队又陆续完成了近郊1∶500 地形图31.8 平方公里的测量,并于1979 年修订出版了广州市地形图图式,采用新的地形图分幅方法(以下简称新图号),使地形图分幅编号更为科学及易于检索。
1984 年,国务院批准广州市在黄埔新港地区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1985 年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区进行1∶500 地形测量,以满足规划和开发建设的需要,并继续在近郊测量,至1987 年又完成了43.7 平方公里的1∶500 地形图。
这一时期,以电磁波测距导线代替了钢尺量距布设等级导线及图根控制,应用电子计算器或PC-1500 袖珍计算机计算,采用伸缩性更小的经过热处理的聚脂薄膜图纸,应用精密直角坐标展点仪展绘图廓和图根点,使图廓精度提高到± 0.2 毫米。
为进一步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和配合房地产登记工作,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于1988 年开始对城市规划发展区320 平方公里的地形图进行全面更新和修测。采用地形图和地籍工作底图二图并出的方法,共分44 个测区,计划于1992 年底完成。
由于面积大、时间紧,为按时完成任务,先后请北京测绘院、陕西省综合勘察院、广东省地质矿产局测绘大队等8 个测绘生产单位协助,技术、质量由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城市测量规范》的技术规定和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制定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
地籍工作底图在原图上用薄膜透绘,舍去了部分地形要素及高程注记点,展绘上部分界址坐标点。
为配合市区煤气管道工程设计和施工,1989 年, 对市中心区42.9 平方公里的1∶500地形图进行全面修测,其中变动在50 %以上的图幅进行了重测。
至1990 年末,完成新测及修测共139.6 平方公里的地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