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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八~九方案
1956 年,城建委根据中共中央提出"增产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及1955 年国家建委重新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暂行办法(草案)》和《城市规划暂行定额(草案)》,编制了以压缩为主的第八方案。
在此基础上,是年年底以《广州市国民经济七年规划》为依据,编制第九方案,于翌年完成。
此时大城市的思想又占主导,第九方案比第八方案,城市用地扩大了约80 %,人口增加40万人。同时,确定在三元里以南的走马岗兴建新铁路客运站(1958 年经铁道部批准)。
第八、九方案虽然在城市规模等方面有较大的区别,但是第九方案是第八方案的修正稿,这两个方案有以下共同特点:
(一)、以1956 年6 月广州市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广州将发展成为以轻工业为主,交通运输业、商业又占有一定比重的城市"的建设方针修订城市性质,增加商业及交通运输的职能。
(二)、在规划布局上,打破历次方案强调的几何中心的局限,提出以原来市中心为将来城市的中心,第九方案还提出开辟石牌、中山八路、刘王殿等10 个区中心。
(三)、确定城市道路系统的形式主要采用方格形,适当结合环形和放射形。城市干道网由东西、南北二条主轴和东西两环组成,城市道路划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级。
(四)、重视保留郊区高产农田,增加"郊区规划"的内容(见图1-2-8、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