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残值估价有关手续问题
说明:
以下问答题是根据原有关文件精神整理,仅供参考。如有新文件则以新文件为准
如果您的住宅属征地所要求残值估算的房屋,您可持征地批文及公函向公房科申请;如属私房业主的可持法院介绍信及房屋所有权证向私房科申请。
估价之前请您预约好估价员上门估价的时间(一般为3-7天内上门),如属征用的房屋,则由征地单位通知业主、住户。
估价员上门查勘估价后,属私房的3-5天发给估价答复书,属单位征用的房屋,应绘制草图,一般在15天内向征地单位发给估价答复书,并按规定收取估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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