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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首次采用提请法院协助执行强制征集的方式,追缴海珠区万丰花园开发商欠下的221万元的首期物业维修资金。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年初以来,广州市已经追缴近8亿元住房维修资金,应缴的23亿元维修资金还有2亿元左右的缺口。
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向海珠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关于从万丰花园君雅大厦架空层拍卖款中划拨专项维修资金的函》,万丰花园君雅大厦的开发建设单位是广州市兴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大厦实测面积为51040.854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34191.78平方米(346套),非住宅面积中商场有10677.207平方米,车库有6171.867平方米。
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贯彻国家〈物业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万丰花园君雅大厦的专项维修资金应由开发建设单位缴交,前期缴交标准为:住宅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共2210125.9元。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他们曾多次责令及追缴,但广州市兴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今未为业主建立专项维修资金,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因此,提请法院在处理广州市兴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丰花园君雅大厦架空层拍卖案时,从拍卖款中划拨2210125.9元至政府指定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为业主建立专项维修资金。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曾经在2006年6月20日和11月22日两次限期追缴专项维修资金,12月再次对28家房地产企业发出通告,追缴拖欠的维修资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当时曾表示,欠缴单位将会在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和办理产权证等方面受到限制。
今年以来,陆续有开发商将欠缴的部分或全部维修资金打入指定的账户。据悉,到目前为止,这一轮追缴的资金已近8亿元,广州应缴的23亿元住房维修资金目前还剩2亿元左右的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