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0日,市民陈先生签下《楼宇认购书》,购买了珠江盛景家园(也称罗马家园)恺撒庭A座的某套单位,并交纳了一万元定金。当时,这套房屋的认购价格每平方米不足5000元。在《认购书》上注明:陈先生“已清楚知道自编号A恺撒庭未出预售证”。今年4月,“罗马家园”由原来5000元/平米涨到7500-8000元/平米。
预售证取得之前,《楼宇认购书》有没有法律效力?楼价上涨后,开发商将购房者告上法庭,要求解除与其签订的《楼宇认购书》,准业主所受的损失能否得到弥补?前日下午,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罗马家园”开发商状告购房者陈先生,要求解除一年前所签《楼宇认购书》一案。
与此同时,记者获悉,6月1日城启状告购房者要求解除认购书一案已经达成庭外和解,购房者刘先生将以高出预售价20.4%的价格购买原先认购的那套房子。
庭审焦点
认购书到底有没有效?
去年7月10日,市民陈先生签下《楼宇认购书》,购买了“罗马家园”恺撒庭A座的某套单位,并交纳了一万元定金。当时,这套房屋的认购价格每平方米不足5000元。在认购书上注明:陈先生“已清楚知道自编号A恺撒庭未出预售证”。
在前日的庭审中,原被告争议的焦点集中在,这份在预售证取得之前签订的《认购书》,到底具不具备法律效力?
原告方“罗马家园”开发商认为,双方于《楼宇认购书》中明确签订时已清除知悉恺撒庭未取得预售证。此后,该项目受地铁三号线影响,自起诉之日,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因此,这份认购书属无效合同。原告请求解除这份认购合同,并愿意退还陈先生一万元定金。
陈先生的代理律师认为,认购书不等于预售合同,而是开发商与准买受人之间就将要交易房屋的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的文书。2001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实行后认定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效力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2条明确规定,商品房的预售方与预购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约定预购方以定金担保其将来与预售方订立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如该认购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的,应当认定有效。因此,希望法院判定这份认购书有效。
由于双方没有对调解达成协议,法庭将择日宣判。
房价上涨
每平米由5000元涨到7500元
去年7月,陈先生的一个朋友在“罗马家园”认购了恺撒庭的一套房子,并把这个楼盘介绍给陈先生。“均价不足5000,90平方米的小三房,地铁三号线就在小区门口,开发商是广州市数一数二的大公司……”所有这些便利的条件都满足了陈先生对购房的要求。双方签下认购合同时,售楼小姐说,房子2005年年底就可以封顶拿到预售证,今年年底便可交楼。“正好赶上我生孩子的计划”。虽然知道房子还没有取得预售证,但陈先生当时想:“那么大的公司,总不可能骗我这一万块吧。”
谁也没有料到广州的房价在此后的一年间飞涨,涨幅超过30%.今年4月,包括陈先生在内的50多位购房者都收到了“罗马家园”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要求与他们解除认购合同,并表示除了退回一万元定金以外,还愿意赔偿一万元。但是在这个时候,“罗马家园”的房价超过了广州市的平均增幅,原来花5000元一平方米买到的房子,现在已经涨到了7500-8000元。
开发商
“这种买卖行为不合适”
“与这50多位购房者签订《认购书》时,恺撒庭没有取得预售证,在这种情况下的买卖行为应该说是不合适的。”昨日,“罗马家园”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去年因为“罗马家园”的小户型都销售完毕了,但是许多人还想买,所以“罗马家园”开发商将还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恺撒庭两栋拿出来,与50多位购房者签订了《认购书》。
该人士称,认购书签订后,“罗马家园”开发商才发现,恺撒庭所处位置在地铁三号线的施工控制范围内。工程的基础方案需要地铁公司提供意见。一直到去年年底,施工方案才确定下来,直到现在恺撒庭的地下室基础工程仍未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能按照《认购书》的约定按时交楼,并且在施工成本上也蒙受了损失,不可能再按照认购书上的价格向购房者出售房屋。不过,当记者问及为何要在施工方案已经解决后才向购房者提出解除认购书,该人士称这是“企业的判断”。
该人士称,为了弥补购房者的损失,“罗马家园”开发商除了愿意赔偿购房者一万元外,将来房子盖好了公开发售时,保留这50位购房者优先挑选房屋的权利,还会给予一定的优惠。
购房者
“万元赔偿难抵我的损失”
“如果当时没有决定买这个房子,我也许早就在别的楼盘买楼,说不定现在已经住进去了。但是现在,购买同样的楼,我至少要多花30万元。”现在,陈先生的太太已经怀孕了,仍住在一房一厅的陈先生想到孩子出生后,父母即将到来照顾太太的场面就头痛:“这么多人,怎么住啊!”
“房价涨得太快了”——这是陈先生最大的感受。他和20余位购房者都认为,自己的损失远远超过了这一万元,他们不愿意接受开发商提出的赔偿方案。“双方既然不能达成一致,我们只能请求法庭仲裁”,“罗马家园”有关人士称。5月31日,“罗马家园”开发商向海珠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选择陈先生作被告,要求解除与他所签订的《认购书》。
面对这种情况,与陈先生情况类似的另外20余位认购恺撒庭的购房者决定联合起来,出钱帮助陈先生打官司。